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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四届中小学特级教师跨县(市、区)带徒活动的通知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18/1/12 阅读:325 次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更好地促使特级教师提炼教育思想和教学艺术,发挥特级教师在教学思想和教学艺术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年轻骨干教师学习、借鉴特级教师先进的教育思想和高超的教学艺术提供平台,提升学科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快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中小学特级教师跨县(市、区)带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要内容

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及科研方法,名师教育教学艺术,现代教育技术等。

二、教学形式及方法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员在导师指导下研习教育教学理论,并进行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与教学指导。集中学习和分散结对拜师相结合,学员在原校教学、进修为主,有针对性地到导师所在学校(单位)进行短期见习培训。

三、跨县(市、区)带徒时间

特级教师跨县(市、区)带徒活动时间每届为两年。本届从2018年1月起至2019年12月结束。

四、招收条件

(一)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获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荣誉,或在优质课等教学业务评比中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在本县(市、区)学科教学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报名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

(四)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大市业务类竞赛中获一等奖的教师可放宽到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五、带徒名额

每位特级教师带徒名额为4—10名,原则上不超出。特级教师名单、年段、学科见附件1。

六、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收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同意后,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将小学、中学教师的报名表和汇总表(见附件3)报金华市教育局人事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直接报教育局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E-mail:15888991873@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导师由报名教师自己选填,每人可选填2位。

七、录取办法   

录取以审阅材料、组织面试、面谈和考察等方式进行。

八、其他

(一)为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本次特级教师带徒活动选拔学员将适当向农村、山区学校教师倾斜。

(二)跨区带徒工作由市教研室负责日常管理,市特级教师协会协助业务指导。

(三)学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应学分,并发给“特级教师带徒结业证书”。

特级教师带徒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选送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1.金华市中小学特级教师跨县(市、区)带徒导师名单

      2.金华市第四届中小学特级教师跨县(市、区)带徒学员报名表

      3.金华市第四届中小学特级教师跨县(市、区)带徒学员推荐名册

 

  金华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金华市第四届中小学特级教师跨县(市、区)带徒活动的通知(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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